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,现为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。擅长离婚、婚姻家庭、遗产继承、债权债务、合同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工伤赔偿等民事纠纷案件的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。张律师秉承诚恳做人、踏实做事的工作作风,认真维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张定凯律师
手机号码:17882643060
邮箱地址:676007810@qq.com
执业证号:15105201010154526
执业律所: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四川省古蔺县金兰大道天立酒街(古蔺法院对面)
本问题由四川古蔺刑事辩护律师张定凯提供解答。
案底,即犯罪记录,是指某人过去犯罪行为的记录,通常由公安部门保管。
在我国法律体系中,案底是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。
对于成年人而言,一旦被判处刑事处罚,其案底是无法通过任何途径消除的。
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,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,其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。封存的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,除非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。
因此,对于有案底的人,最重要的是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,避免再次犯罪,从而减少案底对个人生活的影响。对于未成年犯罪记录的封存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对未来的负面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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