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,现为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。擅长离婚、婚姻家庭、遗产继承、债权债务、合同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工伤赔偿等民事纠纷案件的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。张律师秉承诚恳做人、踏实做事的工作作风,认真维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张定凯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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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5105201010154526
执业律所: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四川省古蔺县金兰大道天立酒街(古蔺法院对面)
违约金约定多少合适?
律师解答: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往往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。违约金多少合适呢?约定高了,又怕法院不支持,约定低了,又怕自己吃亏!
其实,在法律上违约金是没有确定的比例或者是计算方式,只要双方都接受就行。
在司法实践中,对约定过低或者过高的违约金,又是怎样处理?
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,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予以增加。增加多少呢?以增加后的数额,不超过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为限。这里的损失,包括合同履行后,可获得利益的损失!
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,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。
那么,怎样才算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呢?
在司法实践当中,一般认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,就会被认定为违约金过高。其高出部分就可能会被调整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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