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,现为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。擅长离婚、婚姻家庭、遗产继承、债权债务、合同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工伤赔偿等民事纠纷案件的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。张律师秉承诚恳做人、踏实做事的工作作风,认真维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张定凯律师
手机号码:17882643060
邮箱地址:676007810@qq.com
执业证号:15105201010154526
执业律所: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四川省古蔺县金兰大道天立酒街(古蔺法院对面)
概要结论:公司法人和股东在法律上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。
以下是四川古蔺律师张定凯为您做的简析,请参考。
首先,法人作为公司的法律实体,享有独立的财产权益,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,债权由公司享有。法人代表公司进行经营活动,可以代表企业签订合同、处理事务等,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法律责任负责。
其次,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,他们享有公司利润分配、股份转让、公司决策等权利。股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其出资额上,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,股东的责任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;对于股份有限公司,股东的责任限于其认购的股份。
此外,股东还需遵守公司章程、股东协议等规定,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。
综上所述,公司法人和股东在责任承担上存在明显的区别。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,并承担因违法行为等产生的责任;而股东则以其出资额或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享有分红、参与决策等权利,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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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2023修订)
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不受侵犯。
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,依法行使股东权利,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。
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五十三条 公司成立后,股东不得抽逃出资。
违反前款规定的,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;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负有责任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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